论当前城市建设投融资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调查调研     |      2020-08-26 15:17:11
调查调研

  城市建设资金供求矛盾是“十一五”期间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在我国,缓解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结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高间接融资机制,加强利用外资,投融资良性循环机制,保证了城市建设资金供给的稳定。

  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问题与对策

  目前,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增长的需求,基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政府财政直接投资为主导,行政资源为主体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已无法适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迫切需要进行体制改革,打破公共行业市场垄断,开放的城市基础设施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市场定位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最终建立了政府融资平台、公共事业私有化、多元化投资、企业投资subjectA新型的投融资体系的商业化运营实体和市场化的融资渠道。

  一、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的现状及问题

  1. 现有投融资平台脆弱,缺乏实物支撑

  根据“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经营”模式,地方政府通常与鲜明建立国有资产公益资产作为资本建立国有资本公司的投融资平台,然后使用政府信用作为担保融资和负责项目实施。由于缺乏实体支持,几乎没有运营现金流入,其财务指标往往达不到基本的信用标准,只能依靠政府资源的支持,勉强维持平台的资金周转。

  2. 债务问题突出,债务风险突出

  首先,融资渠道单一,城市建设债务主要表现为对银行的贷款,特别是商业银行的贷款偿还压力较大。二是债务结构不合理,多为中短期贷款,还款期集中,可持续性不强。第三,净资产与债务的比率很高。城市建设项目基本属于公益性项目,投资回报率很低,这必然导致融资规模不断扩大,而资金跟不上债务总额的增长,造成净资产负债率非常高。

  3.项目管理机制混乱,损失浪费问题严重

  目前,城市建设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一般由建设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作为建设单位的国有独资子公司设立。各子公司的组织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不专业,违规现象较多。主要表现如下:首先,招标不是标准化的,有问题,如规避招标、评标的宽松的检查,和业主任意改变招标结果;第二,项目的数量超过了估计严重,和许多项目的实际投资超过了估计超过50%;第三,项目建设的财务管理和资本建设不是标准化的,和改变设计和施工等问题,非法签证、预付或多付项目资金的情况较为常见。

  二、现有投融资体系运行中暴露出弊端

  1. 单一投资主体

  目前,城市建设、市政、交通等领域的金融、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建立国有子公司的主管部门,分散资金,建设一个垄断,统一的贷款的情况,该公司已经指定的政府职能自然的主人地位,与政府成立总部直接参与投资建设没有本质区别。

  2. 成本约束的灵活性

  实际上,目前的模式是“贷款主体为国有母公司,投资主体为子公司,最终负债为政府”。这样,各子公司既不承担偿债风险,又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导致各种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普遍造成资金损失和浪费的现象。

  3.狭窄的融资渠道

  目前的投融资体制,融资渠道单一,对银行的依赖程度高,不利于民间资本、企业资本和外资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事实上,许多民营企业,外国企业有意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但访问规则的缺乏,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是封闭的操作,使外界参与投资的瓶颈效应,抑制企业和个人参与商业项目的公平竞争的积极性,阻碍了政府财政资金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三、关于下一步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

  1. 及时改变你的思维方式。长期以来,传统的城市建设制度导致人们对城市建设中的公共部门存在误解,往往只关注其社会福利和福利方面。他们认为,公共部门应该免费为社会提供服务,即使收费,也只能是象征性的。实践表明,忽视对公共部门的经济性质的看法只会导致其不断收缩和衰退。今后,我们必须真正树立“管城”的理念,以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组织形式运行城市建设,构建城市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机制,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2. 拓宽城市建设投融资渠道,节约政府投资,解决制约城市建设发展的“瓶颈”问题。投资和融资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直接融资,加快资金通过资本市场,建立科学合理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方法,并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机制融资、使用和偿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主要研究股权融资、债务融资与多种融资模式的结合,探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盈利点,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实现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3.搞活存量,搞活增量,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盘活存量资产、盘活增量资产、激活无形资产,是城市经营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它们互为补充,互为条件。通过运营城市,实现城市资本“投资——运营——升值——再投资”的良性循环,真正实现“城市支撑城市、城市建设城市”。

  4. 实行政企分开,投资、建设、管理分开,提高经营效益。政企分开,投资、建设、管理三权分离,将消除原有体制下“依靠别人、依靠别人”的严重现象。政府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为投资者服务上,为各类投资者创造一个公平的投资环境。同时,政府也要防止从功能定位的极端走向市场,从市场主导的功能走向极端。在城市投融资体制改革中,要加强政府的监督、引导和监管作用。

  5.加强对城市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规范性文件,为加强建设资金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实现“两控一强”。

  (2)加强审计监督。将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过程审计与事后审计有机结合,包括对项目合同、付款凭证和工作量的审计,控制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正确性,严格审查项目资金,减少项目资金沉淀。

  (3)支持项目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通过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设计施工总承包制度和项目代理制度等方式,对项目管理制度进行改革,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6. 设立城市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完善债务偿还机制。建立稳定的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和可靠的贷款偿还机制是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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