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世界多边贸易体制

  消息通讯     |      2020-08-22 03: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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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回顾。

  在多边贸易体制下,各国的农产品贸易政策受到多边贸易规则的约束和制约。为此,各国积极利用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的权利,在多边贸易谈判中维护和实现自身利益。由于历史的巧合,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恰逢多哈发展议程下的多边贸易谈判成功启动。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农业谈判是核心,也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冲突的焦点。本文主要回顾了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发展历程、成就、困难和未来展望。

  一、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发展进程。

  1. 从西雅图到多哈:一个缓慢的开始。

  非政府组织的会议1999年12月在西雅图抗议和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某些重要问题如农业、纺织、反倾销、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贸易与环境、贸易与投资、贸易等)和社会差异太大而不能倒闭的条款启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但在93年的世贸组织成员单独或与46 (COA)提交给农业委员会建议,一次特别会议确定了农业委员会的谈判框架建议。2001年11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多哈宣言》,被誉为多哈发展议程下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成功启动。多哈回合谈判确定了农业、非农业产品市场准入、服务和知识产权等8个议题。

  2从多哈到坎昆:僵局。

  从2001年11月的多哈会议到2003年9月的坎昆会议,尽管进行了多次磋商,但谈判进展缓慢。农业是一个特殊而敏感的问题,是全体成员共同关注的问题。它是冲突的焦点。在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中,冲突和利益难以调和,这直接导致了在坎昆举行的WTO第五届部长级会议的失败,也极大地拖延了多哈回合进程。

  3.从坎昆到日内瓦:建立框架。

  坎昆会议后,一旦进入低谷,WTO农业谈判的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下,2004年3月,世贸组织总理事会组织五次会议农业谈判,谈判最终同意在8月1日,2004年农业谈判模型框架,即“多哈回合框架协议”,确定发达成员取消所有形式的农业出口补贴,大幅削减国内支持扭曲了农业贸易,发展中成员国通过削减进口关税和其他壁垒的原则,进一步开放非农业产品市场。多哈框架协议的达成,标志着多哈回合谈判重回正轨,发展中国家在农业补贴方面取得的突破,是发展中国家在谈判中共同理性努力的结果。完善框架协议中的不公平条款,是发展中国家维护自身切身利益和国际正义的宝贵成果。

  4. 从日内瓦到香港:循序渐进。

  框架协议达成后,几次小型部长级会议推动了多哈回合谈判的进展。2005年1月底,在瑞士达沃斯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确认,第六届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将于2005年12月在中国香港举行。2005年3月在肯尼亚举行的一个小型部长级会议呼吁贫穷国家采取具体措施削减富裕国家的农业补贴。巴西要求美国削减棉花补贴的呼吁在贫穷国家引起了共鸣。2005年5月4日,举行一个小型部长级会议在巴黎,30多个主要成员的农业关税WTOreached协议转换non-ad valore职责,如广告valore每吨500美元的关税,广告valore关税表示为价格的百分比,如20%的关税价格的产品。由于关税换算公式提出了农业谈判的从价税、从价税只后转换成从价税按照公式可进行让步,所以农产品从价税的从价税解决问题,意味着农业谈判打破僵局通过第一级,然后进入关税减少实质性谈判阶段。但自那以来,在大连、苏黎世和日内瓦举行的一系列小型部长级会议未能就农业补贴、关税削减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等关键问题达成协议。

  5. 从香港声明到现在:进入“冬眠”状态。

  根据2005年12月香港部长级会议所订的目标,世贸成员应在2006年4月30日之前就有关的模式达成协议,但这方面未能达成。世贸组织总干事帕斯卡•拉米(PASCAL lamy)敦促下,2006年6月22日,世贸组织发布在多哈回合谈判中最关键的问题,即农业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的协议草案,主要包括削减农业补贴和农产品进口关税和更低的关税进口工业产品的三个主要部分,旨在减少关税和补贴模式达成协议。2006年6月29日,来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约60名贸易和农业部长出席了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一个小型部长级会议。由于坚持他们以前的立场,谈判再次破裂,再一次放弃了在六月底达成协议的计划。自2006年7月以来,各方为挽救陷入僵局的多哈回合谈判作出了不懈努力。世贸组织总干事帕斯卡尔•拉米(PASCAL Lamy)表示,未能达成多哈协议不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他敦促各国首脑考虑失败的政治风险。

  二、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初步成果。

  1. 制定发展议程。

  2001年,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一致通过了非洲国家提出的将发展问题列入世界贸易组织发展重要阶段议程的建议。《多哈部长宣言》明确地将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要置于多哈回合的核心位置。新一轮谈判显然是“面向发展的”。虽然谈判往往偏离“发展方向”,但通过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努力,从多哈到香港的谈判在原则和概念上一再强调发展问题的重要性。重申的框架协议的基本原理将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成员的利益和需要的所有工作的中心在多哈发展议程谈判,该协议承认应特别重视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发展和贸易问题的谈判在农业和非农业市场准入。同时,该协定主张适当考虑和解决发展中成员在粮食安全、农村发展、纯食品进口和依赖优惠待遇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在香港会议上,委员们虽然在关键问题上难以取得突破,但就发展问题达成了共识。多哈发展议程能否成功,关键是多哈回合主题发展问题能否得到解决。

  2.《香港部长级宣言》的成果。

  香港会议的主要成果包括:(1)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同意在2008年前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免关税和免配额的市场准入。各成员还将采取进一步措施提供市场准入,包括制定简化和透明的原产地规则,以促进最不发达国家的出口。这一措施每年可为50个最不发达国家(人均年收入不足750美元)带来80亿美元。发达国家在2006年取消了棉花出口补贴。就刺激棉花生产、扭曲贸易的国内补贴而言,削减的速度和力度都比尚未达成一致的一般公式要快。减少国内支助的模式将比一般适用的模式在更短的时间内执行。在市场准入方面,自实施之日起,发达国家将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棉花实行免关税、免配额的市场准入。

  三、新一轮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困境。

  (1)农业困境问题。

  多哈回合谈判的核心是农业和非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问题,包括削减农业补贴、农产品进口关税和工业品进口关税。在农业领域,市场准入壁垒是关键,大幅降低农业关税带来的好处,是取消出口补贴和扭曲贸易的农业国内支持带来的好处的12倍。因此,农业市场准入是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中最关键的问题。2006年6月22日,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多哈回合农业和非农业产品市场准入协议草案。然而,在6月和7月的两次部长级会议后,协议草案破裂。2006年7月24日,世贸组织总干事拉米决定暂停多哈回合全球贸易谈判。拉米认为,谈判的主要障碍是农业问题。未能满足对方的要求,如美国提出降低国内农业补贴,欧盟提出降低农产品进口关税,是谈判破裂的主要原因。

  (2)谈判模式的困境。

  从谈判模式看,由于《多哈部长级宣言》的规定,新一轮农业谈判采取了“一揽子”谈判。一揽子谈判最不利的方面是,一揽子谈判包含各种各样的议题。任何议题都不可能首先达成一致,需要统筹考虑,统筹规划。在一揽子谈判中,各议题的谈判不会同步进行,反而会相互阻碍。在农业谈判中,尽管各方在取消农业出口补贴的原则上达成了一致,但自4年前启动谈判以来,在其他方面几乎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在主要的服务行业,很少有重要的建议提出,更不用说解决。在距离预定的谈判结束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双方还没有就农业和非农业市场准入的谈判方式达成一致。由于成员之间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短期内难以取得突破。

  (3)谈判机构的利益困境。

  世界贸易组织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贸易体系。参与多哈回合谈判的149个成员国的利益和期望各不相同,各国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碰撞也使新一轮农业谈判难以顺利达成协议。

  新一轮农业谈判的前景。

  新一轮农业谈判进入了“休眠期”,但这并不意味着“复苏”不可能,也不意味着新一轮农业谈判已经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事实上,有许多变量影响和影响着新一轮的农业谈判。因此,新一轮农业谈判将如何结束,仍将是一个新的悬念。

  多哈回合谈判的前景如何?目前,多哈回合谈判已陷入红色地带。虽然程序性和技术性谈判仍在进行,但作为最大障碍的实质性问题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多哈回合谈判的失败将对各方产生一系列重要影响。首先,谈判的失败将对全球化进程产生影响。世贸组织运作着多边贸易体系,这在经济上是最便宜的。一旦多边贸易体系失败,一个国家就不得不从事双边或区域贸易,代价可能会相对高昂。其次,如果多哈回合谈判不成功,受害最大的将是发展中国家。在当前的不平衡竞争中,发展中国家需要一种调整和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机制。多哈回合的正式名称是多哈发展议程,也被称为发展回合。这个想法也是为了通过一个更公平的贸易环境来促进贫穷国家的经济发展。最后,多哈回合谈判的失败也会对未来的世界经济乃至国际政治格局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一些成员国的保护主义势力将会抬头,贸易壁垒和贸易战将会出现,带来新的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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